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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历求职 好个难

1999-01-31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刘元

据报载:北京市1995年以来累计有下岗职工50余万人,通过实施再就业工程,已帮助近30万下岗职工找到了工作。

另据报载:北京市目前家政服务和小区物业管理共有10万个岗位需要有人工作,但目前全市仅有不足1万下岗职工从事社区服务。

既然社区服务缺口那么大,为什么那20余万没有找到工作的下岗职工不去求职呢?记者以一个下岗女工的身份亲历求职,体味其中的酸甜苦辣。

“当计时工怎么要交那么多钱?”

虽然北京街头的电线杆子、汽车站牌、公共厕所墙上豆腐块似的招聘广告满目皆是,但我听说这些贴小广告的尽是从事非法职介的骗子。于是,我从报摊上卖的那10余种招工招聘的报刊中选了几份,心想,能在报刊上登广告招聘,起码得有营业执照或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吧,这多少保险点儿。

回家后从头到尾浏览了一遍招聘信息,虽然用人单位很多,但可供我这个中年女性选择的职业却寥寥无几,似乎只有家政服务可以不受年龄限制。

按照一份“诚聘家政计时工”的广告,我在西城区新街口附近的胡同里找到了那家计时服务公司。两位东北口音的小姐正在接待,其中一位打量了我几眼,问:“你是老师吗?”我说:“不是。”

“现在家教最缺,尤其是教数学和外语的,大学生遍街都是,但家长都愿意找当过老师的。你这岁数不能当家教的话,就只能做家务了。”问她做家务都干什么?“照顾老人、护理病人、照看小孩、家居保洁、清洗衣服、做饭。”她背书似地介绍着。

我告诉她做家务也行,只要能马上找到工作。她问我住哪儿,然后翻了一阵登记本后说:“你家附近现在没活儿。你先登记吧,再交120块钱服务费,回家等电话通知。”

八字还没一撇儿呢,先交那么多钱,我可不干。

在招聘广告上又看到一家社区服务中心招聘家政服务计时工的信息,我在朝阳区找到这家街道办的服务中心,一位戴眼镜的中年妇女正向几个下岗职工模样的人介绍,当计时工要先入会,交120元会费,还要遵守“有呼必应,有活必做”等规定。每小时工资5块钱。

那几个人面面相觑,嘀咕着:“怎么当计时工还要交这么多钱?连饭都快吃不上了,入哪门子会呀!街道办的还这么‘黑’。走,赶明儿还是上地坛去找活儿吧。”

我追出去问,到地坛怎么找活儿?她们告诉我,东城区劳动局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每星期二、六都在那儿举办招聘洽谈会。

星期二上午,我来到地坛,招聘洽谈会在两个大殿里举办,墙上悬挂着几十家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,招聘的人坐在桌子后面接受咨询。殿内人头攒动,我在人群中挤来挤去,好不容易看完那些招聘信息,但发现招聘计时工的只有一家家政服务中心。我问服务中心负责招聘的一个胖子,当计时工怎么办手续,他说:“先登记再到中心面试,合格了交20元报名费、80元保证金。”

“能马上有工作吗?”

“那我可不敢保证。”胖子回答。

在职介中心,我看到去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《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》中规定,禁止用人单位“向求职者收取费用”的条款。可这家服务中心不在这儿收费,却等到求职者去面试时再收费,真够狡猾的。

没想到,我到东城人才市场找工作时也遇到了同样的事儿。在大约30家用人单位中,惟有一家服务中心招聘由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组成的家政服务员。我问那位四川口音的招聘小姐:“介绍工作收费吗?”

“免费。”她答得很干脆。

“怎么应聘?”

“先到中心面试、培训,合格后交100元保证金和一季度的管理费60元,还有15元的服装费。干满一季度后想接着干,还要再交管理费。”

“既然收费,那你为什么刚才告诉我免费呢?”在我的质问下小姐无言以对,脸一下红了。

其实,《北京市人才招聘管理办法》中早就规定,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,“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求职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;不得要求求职应聘人员以其财产、证件作抵押”。

虽然有关部门规定,用人单位不许收求职者的钱,但我去了几家却没遇到过这种便宜事儿。从报上看到一家称“真正想为北京的人才流动做点实事”的单位,在招聘广告上登了一则招聘贴瓶签计时工的信息,每日半天工作,每小时4.5元。我马上打电话与那单位联系,对方说是有这工作,但要先交220元介绍费。我算了笔账,220元等于我贴近50个小时瓶签的工资,若半天干4小时的话,我至少要白干12天才够交介绍费。天知道12天后还会不会有贴瓶签的活儿,这样不挣钱的工作谁敢找?

“干这工作将来能翻着倍赚钱!”

看到报上海淀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广告,有一家“天天好家务服务公司”招聘计时工,我给职介中心打电话询问,一个女人说:“你快到海淀剧场来吧,在那儿招聘。”我顶着雪后六七级的狂风赶到海淀剧场,看到那儿正在举办周三人才交流职业介绍洽谈会,里面有20多家用人单位在招聘。我在里面转了一圈儿也没找到“天天好”。一问管理人员才知道,那家公司人已招满了。

大老远白跑一趟,我挺生气,剧场门口几个卖招聘报的缠着我叫卖,我只好掏两块钱买了一摞。正要回家,一个中年妇女拦住我:“想找工作吗?”“什么工作?”“公司业务员。”“干什么?”“推销产品。”“工资多少?”“按销售提成。”

我说我不会推销,她说这种产品特好推销,当月就能挣好几千。“当业务员需要什么条件?”我问。“花几百块钱先买产品,吃、卖都行。”“下岗职工哪舍得花好几百块钱买产品吃,有钱还吃饭呢。”“您需要转变观念,干这工作投资很少,将来能翻着倍赚钱,而且越干越火,好多人都辞了工作专职干这个了。”她不依不饶地企图说服我:“我看您挺适合干这个的,您要愿意干,下午两点到公司听教授讲课。我等您,我姓孙。”孙给我留下公司地址。

我发现孙在洽谈会没有招聘摊位,她站在大门口,相中谁就上前搭话。我觉得她介绍的工作挺蹊跷,决定去探个究竟。

下午,我按孙留的地址来到一座白楼。楼内人来人往,许多人都拿着卡在买一种粉制的系列产品。见面后孙很热情地招呼我,不停地向我介绍那种粉类产品,说此产品刚在国际上获得对人类突出贡献奖和人类健康贡献奖。还说她可以推荐我当营业代表。然后带我进了间大屋子听课,屋里已坐了近百人,大都是中老年。

一位西服革履的小伙子登台后,口若悬河地介绍公司的情况:“公司是1998年成立的,注册资金1.4亿元,隶属国防科工委,目前已有资金20亿元。与这样好的公司合作,您的前途会非常光明的。下面请教授给大家讲课。”

小伙子下去后,上来一位风度颇佳的老女人,孙说这是教授。教授引经据典地说,从公元二世纪起至唐、明、清代的医书都有对这种粉的记载,然后又介绍它可治多种疾病……一屋子人都十分虔诚地洗耳恭听,有人还认真地记录。

我向孙打听怎么推销,她把我带进另一间屋子,里面三五成群的人,谈论的都是这种粉。孙递给我几张产品说明,上面有30种从药用、食用到美容美发的粉类产品。孙说:“公司采用直复式立体开发经营方式,让你多挣钱,人民医院一个退休大夫一个月挣了1万元。公司去年11月3日开奖励大会,奖励了推销多的人7辆汽车、1套三居室。你要愿意干,填一张营业代表登记卡,花450元买5盒这种粉,你就是正式的业务员了。只要你向朋友推销450至2200元产品,可优惠15%;2201至10000元可优惠20%;10001至30000元可优惠24%;3000l至80000元可优惠28%;80000元以上优惠32%。你介绍的朋友推销的都归你这条线,如果你推销了8万元以上,你的一两个朋友也推销了这么多,你可升为业务经理,优惠45%。如你下面的6至8个朋友也当上业务经理,公司会奖励你汽车,如你有9至10个朋友推销了8万元以上,可奖励你房子。”

孙竭力劝说我填表:“公司非常可靠,是×××亲自批准的,在天津、大连、深圳、山东、湖南都有分公司。你口才不错,当讲课老师也行,讲一次课100块钱。”

我看了看产品价目表,这种粉90元、沐浴露100元、晚霜210元、大眼霜270元。我对孙说没那么多钱买产品,而且自己认识的人很少,怕推销不出去。她显得很失望。

这种推销方式不就是赤裸裸的传销嘛?离开那家公司后,我向国家工商局反映了这家公司的销售方式,消费者权益保护司有关人士判定这就是传销。他说,传销是国务院明令禁止的,传销这个词以后在中国没有了。显然,这家公司属违法经营。

“给你介绍了对象,难道还管你生不生孩子。”

又看到一家公司在报上登出“欢迎有意加盟家教家务、接送护理服务员”的广告。我打电话问有计时工的活儿干吗?对方问了我的年龄后说,有一家急着找做饭的,愿意干可以到公司面谈。

按照公司地址我在一条小胡同里找到了一家小门脸儿,门玻璃上写着“信息服务房屋出租”,不足10平方米的屋内挤着4张桌子、一个沙发。环顾四周,既没看见营业执照也没看到职业介绍许可证。一男一女正在接待,男的管租房子,女的管招聘。听说我要找做饭的工作,姓吴的小姐立刻打电话给雇主,说已找到人了,并让我和雇主通话。

“喂,我是孟菲。”电话里传来清脆的女声,“你来我家要做3顿饭,还要管买菜,没休息日,工资每月500块,管饭。”

放下电话,我告诉吴只想做计时工,不想当保姆。她一个劲儿地鼓动我:”这可比当计时工好,你就管做两个人的3顿饭,做完就歇着,那家还有个专门打扫卫生的。你别嫌钱少,人家跟我说了,每月1500块钱的菜钱都交给你。”言外之意,我可以赚点儿外快。看我没答应,她接着说:“你不是着急找工作吗,计时工现在没活儿。你要同意去做饭,就交120块钱管理费,我可以给你找一年的工作。”我说不想干那么长时间,再说也不知道我做的饭人家是不是爱吃,只想试试,能不能少收点儿钱。

吴的眼珠儿转了转,想了会儿说:“你先交50吧,等干上了再补交70,我这可是头回破例,就算尝试吧。”

既然话已说到这份儿上,我想交钱就交钱吧。反正我去过那么多家招聘单位,不论官方的还是私人的,没一家不收费的,而且交了钱还不知等到什么时候才有工作。当初我只计划用一星期时间亲历求职,包括干几种计时工。可眼下一星期过去了,连工作的影儿都没找到。我并不想全天去孟家做饭,但求职难已使我饥不择食,在这儿交了钱好歹可以马上工作。

我交了50块钱,得到了孟菲的电话号码和一个蓝色塑料皮的工作证,工作证上盖着北京市×××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的章,我的职务是业务员。还得到一张收据,注明管理费全价120元,只付50元。

房地产咨询和职业介绍风马牛不相及,从这个工作证上我就可以断定这家公司属非法职介机构。不久前我采访东城区劳动局监察大队队长陈景林时了解到,去年他们已端掉了13个非法职介机构。这些非法职介的骗术大都是两手空空租间民房,挂上某某家政中心、某某计时服务公司的招牌,派人从官办的人才市场或职介中心抄招工招聘信息,满大街贴急聘广告,冒充用人单位委托他们代招,然后坐收暴利。至于求职者能否找到工作与他们无关。一个非法职业中介经营者竟大言不惭地说:“我们职介所是办好事的民间机构,正像民间的媒人,给你介绍了对象,难道还管你生不生孩子。”

不知我会不会掉进这家非法职介的“陷阱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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